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动因主要源于四个方面的需要:持续良性稳健发展的需要、避免/免除刑事处罚的需要、遵守行政要求的需要以及满足客户期望的需要。
(一)持续良性稳健发展的需要
合规管理被认为是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并驾齐驱的企业管理三大支柱之一。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企业可以防范风险、规范员工行为、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实现科学、高效、有效和全面的合规,最终助力企业实现持续、成功和长远的发展。
(二)避免/免除刑事处罚的需要
随着《刑法》对单位犯罪的明确规定,企业面临的刑事处罚风险日益增加。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可以增强企业对刑事风险的防控力,甚至有可能作为无罪抗辩的法定事由或免除相应刑事处罚的重要依据。
(三)遵守行政要求的需要
行政法规、行政规范类文件的数量庞大且变更频繁,导致企业发生行政违规风险的可能性较大。合规管理体系可以协助企业系统性、持续性、全面性地识别、评估以及管理相关义务,最大限度地防范行政违规风险。同时,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来说,建立并实施合规管理体系是其履行强制性义务的要求。
(四)满足客户期望的需要
建立了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在商业竞争中更容易获得优势。政府部门、大型企业以及国际组织等更倾向于与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进行合作,以避免因合作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合作项目停滞或取消。同时,建立合规管理体系还能提升企业在公众中的正面形象,吸引并积累潜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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